良好的饮用水,其细菌总数应该小于100个每ml,当大于500个每ml时就不宜做饮用水了。我国卫生部门规定的饮用水标准是:1ml自来水中细菌总数不得超过100个,而1000ml自来水中大肠菌群数则不能超过3个(37摄氏度,培养48h)。
见《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2012年7月1日起,我国将强制实施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