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规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委托人可以通过向被委托鉴定机构提交书面申请,撤销司法鉴定委托。委托人申请撤销司法鉴定委托的,鉴定终止,鉴定机构根据鉴定进行情况酌情退还鉴定费用。
民事诉讼中,申请司法鉴定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回司法鉴定的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由此导致的法律后果由申请撤回方自行承担。
如果是起诉了的话,首先向法院的法官申请之后法院会通知司法机构停止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