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缓刑应该就不再关押了,又被关进看守所应该是在缓刑期间出现了违反缓刑要求、发现了原判决中遗漏的罪行、甚至是新的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7条第一款:“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第二款:“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缓刑期间发现漏罪,或者又犯新罪,就会收监执行。至于多久能出来,要看所犯的罪刑期多长。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只能回答这些。欢迎补充问题。
为什么;可能又出纰漏、在可能有余罪未交、不适用于缓刑条例了、在有可能为达成被害人谅解协议、(钱)没到位就收监咯。
多久能出来?问他家里人、程序走到哪、判决书上有。
判决之后成已决犯才能接见。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成罪犯之后审理终结完毕。你领着直系亲属去他关押的地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缓刑期间如果又犯新罪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定情节的,应当撤销缓刑,并根据具体情节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