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论根源;
第一,人们的认识是在实践中产生的,主观与客观,人士与事件是对立的统一,如果把主观与客观相分离,片面夸大主观的作用,或者把认识的某一片断加以绝对化,就会导致唯心主义。
第二,夸大感性认识会导致主观唯心主义。
第三,夸大理性认识会导致客观唯心主义。
本章重点:什么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两种理解?三种关系或三种矛盾?
1、唯物主义认识论和唯心主义认识论的对立:
⑴、前提或基础即世界观不同,前者是唯物主义,后者是唯心主义。
⑵、核心不同:
⒈前者是反映论:认为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
⒉后者是先验论:认为认识是先于物质,先于实践经验的东西。
⑶、认识路线(顺序)不同,前者是从物到感觉和思想,后者是从思想和感觉到物。
2、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对立:
⑴、可知论:承认人们能够认识并正确认识客观对象,即承认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
主张可知论的哲学家包括一切唯物主义者和彻底唯心主义者,如费尔巴哈和黑格尔。
⑵、不可知论:否认人能够认识并正确认识客观对象,即否认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
不可知论的著名代表人物是休谟和康德。
⑶、辩证唯物主义的可知论是彻底的、科学的可知论。
对不可知论的最令人信服的驳斥是实践。
3、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和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原则和区别:
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继承和发扬了唯物主义反映论,彻底坚持了唯物主义的认识路线,反对了唯心主义先验论;彻底坚持了科学的可知论,反对了不可知论,同时又克服了旧唯物主义反映论的缺陷,同旧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原则区别是:
⑴、它把科学的实践观引入认识论,把实践作为全部认识论的基础,指明认识是主体通过实践对客体的能动反映,克服了旧唯物主义否认实践作用,把人的认识生物化、自然化的缺陷,即离开入的社会性、离开了人的历史发展去观察认识问题。
⑵、它把辩证法贯彻于反映论,科学地说明了人认识发展的辩证过程,揭示了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克服了旧唯物主义把认识直观化、凝固化、片面化的形而上学的缺陷。
⑶、由上面可知,和旧唯物主义相比,它是彻底的科学的反映论。它以实践观和辩证法克服了旧唯物主义“只是从客观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的狭义性、机械性、直观性、被动性的缺陷。
4、实践是认识发生的现实基础:
人类社会生话的本质是实践的,在实践和认识的相互关系中,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或实践决定认识,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其理由、内容、表现包括:
⑴、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⑵、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⑶、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⑷、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
5、认识的本质:
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或通过实践对客体的能动的、创造性的反映。
6、对认识本质的规定的理解:
⑴、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和来源;
不是“生而知之”(主观唯心主义的观点!)
也不是直接来源于客体(形而上学的观点!)
⑵、坚持了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原则;
⑶、具有能动性和创造性的特征,包括一定的选择性、重构性。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和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原则和区别:
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继承和发扬了唯物主义反映论,彻底坚持了唯物主义的认识路线,反对了唯心主义先验论;彻底坚持了科学的可知论,反对了不可知论,同时又克服了旧唯物主义反映论的缺陷,同旧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原则区别是:
⑴、它把科学的实践观引入认识论,把实践作为全部认识论的基础,指明认识是主体通过实践对客体的能动反映,克服了旧唯物主义否认实践作用,把人的认识生物化、自然化的缺陷,即离开入的社会性、离开了人的历史发展去观察认识问题。
⑵、它把辩证法贯彻于反映论,科学地说明了人认识发展的辩证过程,揭示了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克服了旧唯物主义把认识直观化、凝固化、片面化的形而上学的缺陷。
⑶、由上面可知,和旧唯物主义相比,它是彻底的科学的反映论。它以实践观和辩证法克服了旧唯物主义“只是从客观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的狭义性、机械性、直观性、被动性的缺陷。
实践是认识发生的现实基础:
人类社会生话的本质是实践的,在实践和认识的相互关系中,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或实践决定认识,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其理由、内容、表现包括:
⑴、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⑵、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⑶、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⑷、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
认识的本质:
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或通过实践对客体的能动的、创造性的反映。
对认识本质的规定的理解:
⑴、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和来源;
不是“生而知之”(主观唯心主义的观点!)
也不是直接来源于客体(形而上学的观点!)
⑵、坚持了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原则;
⑶、具有能动性和创造性的特征,包括一定的选择性、重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