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让我到一审法院交纳上诉费

2025-03-06 13: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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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一般应当到一审法院递交上诉状,交纳上诉费。
一审将上诉状、上诉费,连同一审卷宗,再向二审法院移送。如果手续不全的,二审法院不会立案受理的。
所以,二审法院要求将上诉费交给一审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 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回答2: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而上诉状应当先交给原审法院,如果直接交给上诉法院的,也是要先退还给原审法院,然后再连同案件卷宗材料等,再移送上诉法院。

法条链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