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生效民事判决如何认定为虚假诉讼

2024-12-21 23: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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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需要了解具体案情才能给出正确答案。

  2. 虚假诉讼具体表现为:(1)行为人必须捏造事实;(2)行为人提起的必须是民事诉讼;(3)行为人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应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3. 所谓捏造事实,指行为人虚构、臆造根本不存在,与真实情况相悖的事实情况,既可以是完全捏造,毫无真实成分,也可以是存有部分真实成分,部分捏造。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无中生有”型,即行为人虚构债权债务关系,伪造证据,如借条、还款协议等, 并以此作为依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害人履行“债务”;(2)“死灰复燃”型,即行为人以被害人已经履行完毕但没有索回或销毁的债务文书为凭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害人再次履行;(3)“借题发挥”型,即行为人伪造有关证据,使债权的标的扩大,或篡改借据上的借款金额、伤残鉴定书的伤残等级结论等。

  4. 以最常见的民间借贷虚假诉讼为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列举了几种虚假诉讼的情形和特征:

    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

    (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

    (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

    (五)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

    (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

    (七)借款人的配偶或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

    (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

    (九)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

    (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

回答2:

对于虚假诉讼罪,暂时尚未有司法解释进行详细规定。虚假诉讼具体表现:(一)行为人必须捏造事实。(二)行为人提起的必须是民事诉讼。(三)行为人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应妨害司法。构成刑事犯罪,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法院虚假诉讼的处理具体规定:(一)在民间借贷、离婚析产、以物抵债、劳动争议、公司分立(合并)、企业破产等虚假诉讼高发领域的案件审理中,要加大证据审查力度。对可能存在虚假诉讼的,要适当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二)涉嫌虚假诉讼的,应当传唤当事人本人到庭,就有关案件事实接受询问。除法定事由外,应当要求证人出庭作证。要充分发挥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有关当事人和证人签署保证书规定的作用,探索当事人和证人宣誓制度。(三)诉讼中,一方对另一方提出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且不符合常理的,要作进一步查明,慎重认定。查明的事实与自认的事实不符的,不予确认。(四)要加强对调解协议的审查力度。对双方主动达成调解协议并申请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的,应当结合案件基础事实,注重审查调解协议是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对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要按照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要求,注重审查基础法律关系的真实性。(五)在执行公证债权文书和仲裁裁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过程中,对可能存在双方恶意串通、虚构事实的,要加大实质审查力度,注重审查相关法律文书是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存在上述情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回答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