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及答辩如何发生?异议: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答辩:商标局应当将商标异议书副本及时送交被异议人,限其收到商标异议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不答辩的,不影响商标局的异议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