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存在三个量刑幅度,显而易见,10年以上有期徒刑应是故意杀人罪的法定最低刑,同时法律也并未禁止减轻处罚可以跳过中间的刑罚幅度,因此,在具有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时,应当在法定最低刑以下一格判处刑罚,否则,不得任意突破法定的刑种和刑度
无期徒刑,现在的刑法满十六岁就可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