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长期不用,连身份证都没办,会被注销吗

2024-12-30 04:53:47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一般来说,不会因为当事人没有补办身份证,就注销当事人的户口,只有当事人死亡或者出国定居,参军或者双重户口的,才会经申请后,被注销。
  但是当事人身份证过期或者损毁的,应该尽早补办,以免对当事人的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回答2:

你这情况不符合销户条件,不用担心

不同原因类别注销户口的规定不同。具体规定如下:

情形1.服兵役人员注销户口的。
所需材料:①《居民户口簿》
②《居民身份证》
③《入伍通知书》
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情形2.失踪注销户口的。
所需材料:①《居民户口簿》
②法院宣告失踪的法律文书
▲有《居民身份证》的,要收缴.
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情形3.赴港、澳、台定居或已取得港、澳、台永久居留权的人员注销户口。
所需材料:①本人或直系亲属书面申请报告
②《出国(境)定居人员注销户口通知书》或港、澳、台永久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③《居民户口簿》
④《居民身份证》
▲委托直系亲属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以及办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注销后,同时收缴《居民身份证》
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情形4.出国定居注销户口的。
所需材料:①本人或直系亲属书面申请报告
②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翻译的中文件)
③《居民户口簿》
④《居民身份证》
▲委托直系亲属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以及办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注销后,同时收缴《居民身份证》
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情形5.死亡人员注销户口的。
所需材料:①申报义务人的公民身份证件、书面申请报告
②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丢失或查找不到的,提交申报义务人申明材料
③提供以下材料的任何一项:
⒈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2.殡仪馆、寺庙、道观出具的火化证明
3.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认定书
4.派出所社区民警调查核实材料
5.在境外死亡的,驻外使领馆或驻外机构出具的证明(属外文的,须附中译文),在境内有单位的,还须所在单位出具确认函
6.村居委出具的死亡证明
▲注销后,同时收缴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证》。
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回答3:

办个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