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交验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本人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和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要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广东·惠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原居民身份证(换领时),惠州市签发(签注)的《广东省居住证》或惠州市就学证明(如学校证明、学生证等)。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需由监护人携同前往,并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等),未入学儿童和60周岁以上人员,无需提交《广东省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