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里的感觉阈限和绝对感觉阈限的区别

2024-12-19 19:17:2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感觉阈限 分为两种,一种是“绝对感觉阈限”,一种是“差别感觉阈限”。

“绝对感觉阈限”的意思很容易理解,通俗讲就是:能不能感觉的到。(比如说,当你的手心上放着一个铁片时,这时候这个铁片能不能引起你的感觉,这就是所谓的绝对感觉阈限,也就是说,当有刺激作用于人体的时候,你对这个刺激是否能感知的到,也就是感觉的到与感觉不到的分界线,这就是绝对感觉阈限。

“差别感觉阈限”也叫“最小可觉差”其实也就是韦伯比值。 它的意思其实也是挺容易理解的。
差别感觉阈限的意思是指:感觉的最小刺激增量。 (我还是沿用上面的例子,上面的例子是说,当一个物体的重力刺激了你的手心时,你是否能感觉到这个刺激的存在,而“最小刺激增量”则指当原本的刺激存在的时候,你在这个刺激作用的基础之上,再加上一些刺激,或者是减少一些刺激,你能不能分辨出来差别。)

我就举个最明白不过的例子,比如说,你现在站在我的面前,摊开你的手掌,闭上你的眼睛,我轻轻的把一块一元硬币放在你的手心,这时候你能否感觉的到这个刺激呢?如果你感觉的到硬币的压力,那么证明这个刺激高于你的绝对感觉阈限,如果你完全感觉不到,那么就证明这个刺激低于你的绝对感觉阈限。这就是所谓的“绝对感觉阈限”。

就在这个硬币还放在你的手心的时候,我再把一个一毛钱的小硬币加放在一元硬币上面,然后这个时候我要求你回答我:是否感觉到了重量的变化。
假如你没有感觉到重量增加,那么证明这个“刺激的增量”是低于差别感觉阈限的,要你是感觉重量增加了,那么就证明这个重量是超过你的差别感觉阈限的。
这就是区别,而且非常明显的区别。

你完全可以这么理解——凡是谈到“绝对感觉阈限”的,你就可以判定这个刺激是原始刺激。

凡是谈到“差别感觉阈限”的,你就可以判定为“相对刺激”,因为差别感觉阈限必须是在原有刺激基础之上,加上或者是减去刺激,然后通过这两者的比值来决定的,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绝对感觉阈限那就无所谓差别感觉阈限了,因为差别感觉阈限的测定基础是建立在绝对感觉阈限基础之上的。

还有一点我得强调下,可能是你书没有看仔细或者是没有看完,一般来说,心理学的专业书里,“绝对感觉阈限”往往就直接简称为“感觉阈限”了,所以你不能把“感觉阈限”与“绝对感觉阈限”比较,因为它们其实往往是指的同一概念,与之对比的只有“差别感觉阈限”或又叫“最小可绝差”再或者叫“韦伯比值或韦伯分数”。
只是名字不一样。注意区分。不过书里边一般都会给你介绍的,你注意点就行。

如果你还是没法理解,那我给你做个夸张的比喻。
你想想现在站在我面前,闭上眼睛,我用一点点力气扇了你一耳光。(你会感觉疼痛吗?这就是所谓的绝对感觉阈限,我打你,你能不能感觉到脸上疼,或者说一点感觉都没有,根本没有感觉到有东西碰到脸呢?)

再我打你一耳光之后,我又用全力补上一拳,结果这次打掉了你一颗牙齿。(你会感觉这次的疼痛比上次强烈吗?或者说两次一样? ) 这就是所谓的刺激增量。

回答2:

感觉阈限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绝对感觉阈限”,一种是“差别感觉阈限”。
绝对感觉阈限是引起感觉的最小刺激量。绝对阈限并不是一个单一的刺激值,而是一个统计学的概念。在统计学中通常把50%的次数能被觉察到的那个刺激值规定为绝对阈限。
差别感觉阈限是指机体刚刚能觉察出两个刺激的最小差异量,也称为最小可觉差。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可见韦伯定律、费希纳定律、史蒂文森定律等。

回答3:

只有一定范围内的刺激才能引起我们的感觉,这个范围及其相应的能力称为感觉阈限。
而刚刚能引起我们感觉的刺激,则是绝对感觉阈限。

回答4: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