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二十六中2012年的招生条件是什么 综合素质C 可以去吗

2024-12-21 08: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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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二层机构,各事业办、民办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南宁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宁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以及南宁市十一次党代会、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普及、公平、优质”的目标,牢牢抓住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两大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先发展为保障,以开展“科学发展赶超跨越落实年”活动为引领,以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推行文化立校为抓手,以教师培训和名师培育为支撑,全面实施《南宁市贯彻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方案》和《南宁市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南宁市教育体制改革五项任务和教育发展十大工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我市教育科学发展水平,为构建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作出新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73%,学前一年毛入园率93%;义务教育巩固率92%,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90%;初中毕业升学率91%,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1%。
  一、加强教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设,努力推动首府教育加快发展
  1.加快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认真做好县域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继续开展“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促进年”活动,在城乡建设一批公办幼儿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重点扶持办园规范、质量合格、收费合理的民办幼儿园,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避免和防止片面追求超前教育和幼儿教育“小学化”,大力提升保教水平。加大优质幼儿园创建力度,鼓励和指导有条件的幼儿园创建自治区级、市级示范幼儿园。规范民办幼儿园管理,继续清理非法学前教育办学机构。
  2.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和均衡发展工程。继续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启动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与中小学校结构布局调整综合改革、统筹城乡综合改革相结合,同步推进,安排专项资金对中小学校进行改造、扩建或新建。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年”活动,加强控辍保学“双线三包”工作机制,提高全市义务教育巩固率。继续强化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检查,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年活动成效。开展城乡初中学校共同体建设,探索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的新路子,实现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高。参与“新教育”实验,建立“广西南宁市新教育实验区”。关爱困难群体,保障困难群体学生入学。
  3.巩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成果。继续开展“普通高中建设推进年”活动,着力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及优质教育资源。加大对市二十六中、横县二高和宾阳开智中学创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导力度,努力扩大优质普通高中资源。充分发挥市二中、市三中等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与薄弱高中对口扶持工作。继续鼓励和支持学校开展教学改革实验,完善普通高中学校教育质量评估体系。推动普通高中办学多样化发展,创新学校发展模式和育人模式,扶持特色高中和综合高中建设,开展办学改革实验,着力建设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
  4.全面推进中等职业内涵发展。实施职业教育内涵发展和基础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出台新时期深化职业教育攻坚五年计划。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立项建设工作,推动六县职教中心改革。开展南宁市职业教育走进现代企业活动。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加强职业学校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形成一批以自治区级示范专业为骨干的特色品牌专业。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与高职院校的合作办学,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和五年一贯制人才培养新模式。强化职业学校学生专业技能培养,组织参加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业技能竞赛、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文明风采”竞赛。
  5.实施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师德教育月活动。建立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基地。创新教师培训模式,教师全员培训与名师培养齐头并进。将教师培训与教育教学改革相结合,以北师大南宁“特色百校”项目、城乡初中学校共同体建设项目和南宁市“新教育”实验区项目等为载体,实施教师全员培训。实施“666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基础教育人才小高地和特级教师工作室建设,加大名师培养力度,开展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开展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基本功比赛和教学评比活动。
  6.实施城市中小学校建设工程。加大力度,实施南宁市2012年教育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积极实施城市中小学校建设工程。形成推进学校建设的良性机制,建立项目责任制、项目建设例会制、项目建设督办制、项目建设进度通报制等制度,掀起五象新区等市区新学校建设新高潮。建立完善学校标准化建设信息库,安排一批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建设项目,竣工一批建设项目,储备一批建设项目。重点推进市八中相思湖校区、市二十六中五象校区、南宁三中国际学校、市三中五象校区、邕宁高中龙岗校区、南宁阳光特殊教育学校等项目建设,确保市八中相思湖校区、市二十六中五象校区等14所新学校在2012年8月竣工,秋季学期投入使用。 7.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加大中小学校特别是薄弱学校信息化建设力度,按标准配备电教仪器设备,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推进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均衡发展。积极探索建立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构建网络教育资源建设体系,进一步完善公用教育信息资源库建设。加强信息技术学科教学管理和指导,推进信息化教学手段的有效应用,不断提高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有效整合,推动远程协作学习项目深入开展。
  8.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抓好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营养午餐工作,其他县(城区、开发区)要做好寄宿制家庭困难学生的营养膳食。实施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对城市低保家庭和农村低收入家庭在园幼儿,以及孤儿、残疾儿童给予保教费资助,实现学生资助政策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覆盖。着力加强学生资助工作标准化建设,推动学生资助工作信息化管理。 9.全力维护系统安全稳定。增加学校安全稳定经费投入,继续完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推动学校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规范、有效。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机制。联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积极探索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及溺水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学生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防疾病传播等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信访维稳工作,继续做好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和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参加养老保险补缴办理工作。
  10.统筹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重点项目。在横县和兴宁区举办全市小学、初中教学改革现场观摩会,推动基础教育课堂教学改革深入开展。指导武鸣县和六城区开展全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机制改革工作,力争在园舍建设运作机制、管理机制、审批机制、经费筹措机制、督导机制等实现新突破。指导武鸣县和六城区扎实推进全区学校布局调整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指导青秀区做好全区基础教育教师素质提升综合改革试验项目。指导马山县做好农村职业教育发展改革综合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市一职校、市三职校、市四职校、市六职校、横县职教中心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 二、组织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加快转变首府教育发展方式
  11.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强化县级政府管理县域内基础教育的责任和权利,注重发挥乡镇、社区参与和支持基础教育发展的作用。加强职业教育园区建设。进一步健全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区域内职业教育协同管理。建立教育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成立南宁市教育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教育决策体系。制定实施教育督学责任区工作方案,逐步推行督学区责任制度。
  12.推进教育投入体制改革。优先保障教育经费投入,确保全市教育经费投入不低于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要求,保障年度教育财政投入达到规定比例。配合财税部门,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的各项政策,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完善教育投入机制。制定并逐步提高区域内各级学校学生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和学生人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实行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
  13.加快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建立促进学生、教职工、学校和学校所在社区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学校制度,成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引导社区委员会和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主动争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监督。鼓励学校广泛参与社区教育,形成多层次、宽领域的学校与社会和谐共建格局。建立南宁市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为学校搭建自主、探究实践、创新的学习实践平台。发挥企业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发展的作用,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机制。 14.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自治区示范性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结对发展工程。将新课程改革理念融入学校管理和课堂教学之中,切实推动各学校深入开展课改工作,使学生学习方式逐步由单一转向多元,实现教育教学质量的整体提高。大力支持和依法管理民办教育,严格执行民办学校准入制度,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检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引导民办中等职业学校集团化办学,做大做强民办职业教育。
  15.推进考试招生与评价体制改革。制定《南宁市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价方案》、《南宁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方案》,修订《南宁市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方案》,建立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的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提高学校常规管理效能。推进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改革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采取网上填报志愿,分批次录取,多渠道查询信息等形式。发挥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的导向作用,规范优秀特长生录取程序与办法,进一步优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提高教育考试满意度。
  三、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6.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和创新学校德育工作,继续构建社区与学校、教师与家长、教师与学生、家长与孩子、孩子与孩子的和谐等“五个和谐”。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尤其是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开展传统文化教育,培养学生爱国主义情操和民族自信心。完善学生思想道德行为综合考评制度,加强学校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深入推进“洒扫应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设“洒扫应对”社会实践课程,积极推进活动示范点学校建设。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研究,成立班主任工作研究中心组,探索构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模式。继续开展“童心向党——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快乐暑期大行动”、第八个“广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日”活动、未成年人健身游戏大赛。继续做好环境保护教育和绿色学校(幼儿园)创建工作。
  17.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抓好城乡初中学校共同体的城乡联动综合改革项目、北师大师培项目带动的“特色百校项目”、“远程协作学习”教育教学综合改革项目、“有效教育”课堂教学改革实验项目、“新教育”实验等综合改革项目,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做好基于课改的师资培训、条件准备和舆论宣传工作。建立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扎实推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教学综合改革。创新高考备考机制,扎实开展高考视导活动,争取2012年高考再创佳绩。
  18.实施中小学生校外教育活动工程。加快中小学生校外教育活动场所建设,重点推进南宁市中小学综合实践中心项目建设。开展学生记者团活动,创新南宁学生艺术团训练模式。举办主持人比赛、书画摄影展等活动,培养学生审美情趣。举办中小学生象棋、围棋比赛,积极推进“三棋”进校园,打造校外教育活动品牌。举办2012年学生机器人、航模比赛和“科技活动进校园”活动,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开展主题夏令营(冬令营)活动,丰富学生校外教育活动内容,培养学生自理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19.实施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工程。继续扩大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利用友好城市资源,积极拓宽国际交流渠道,鼓励中小学及职业学校与国外学校结成友好学校或姊妹学校。实施“留学绿城”计划,鼓励和支持市二中等学校举办国际班,积极推进南宁三中国际学校、南宁华侨实验高中的建设和发展。借助政府间交流,引进国内外知名教育培训学校,探索建立与世界一流大学的互信渠道,搭建优秀学生直接报考世界一流大学的平台。推进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选派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参加国外(境外)培训,拓宽国际视野。
  20.加强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卫生和国防教育工作。开足、开齐体育、艺术教育课程,落实“体育艺术2+1”项目,确保每个学生在校内体育锻炼1小时。将人口与计生教育、青春期健康、预防艾滋病知识教育纳入普通中学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学计划,加强教育宣传。抓好体育、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建设。组织中考体育考试和高考体育、艺术模拟考试。举办南宁市第十届中学生运动会、第五届中小学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第六届中小学残疾学生运动会暨特奥运动会。组织师生参加冬泳邕江、国际半程马拉松暨南宁解放日健身跑活动。举办南宁市第十二届教育系统师生迎春书画、摄影作品展和南宁市第十四届中小学生艺术节、2012年南宁市教育系统迎新文艺晚会。开展中小学在校生体检工作,推进中小学校“卫生室规范化管理”创建活动。组织开展2012年高中阶段新生入学军训、国防教育工作和初中2012级学生人防知识教育考试。
  21.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继续开展三类城市(县城)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年底对上林县、马山县进行检查评估。组织开展第十五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组织开展规范汉字书写比赛。继续抓好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加大对上林县、马山县普通话未达标教师和公务员培训测试力度。依法实施社会用字管理,联合相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客运站社会用字开展检查。
  22.推进特殊教育,发展民族教育。加强自治区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步伐,保障残疾少年儿童随班就读,提高三类残疾儿童的入学率。落实控辍保学措施,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边远地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向少数民族边远地区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逐步构建促进少数民族教师队伍成长的培养机制,促进壮汉双语教师专业化发展,努力提高民族教育师资素质。鼓励各县区加快建设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周转房,多渠道解决少数民族边远地区中小学教师住房困难问题。稳步推进壮汉双语教学。
  23.积极构建终身学习“立交桥”。建立科学的社区教育评价体系,制定南宁市社区教育基地建设标准和社区教育示范基地评估标准,开展南宁市社区教育试点基地评估。开展“社区文化月”活动,搭建南宁市全民终身学习网络平台,加强社区教育活动常态化管理。加强国家教育招生考试政策规定的宣传,认真做好中考、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等组织工作。
  四、加强统筹协调,着力推动全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24.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组织开展“科学赶超跨越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建设,为南宁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常态化。结合全市创建党建示范城目标,以创建党建示范品牌项目为抓手,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示范化、品牌化、信息化建设。抓好人才工作,打造教育系统人才工作品牌。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相融合,促进教育教学发展。加强对工会、妇女和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领导,促进学校群团工作取得新成绩。
  25.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以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强化“一岗双责”,形成科学、规范、有效的制度体系,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分解体系和责任落实体系,完善检查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过程管理和监督,全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抓住重点对象,把握重点时机,针对重点领域,开展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教育系统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加大对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做好纪检监察信访和案件调查工作,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
  26.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继续加强对县(区)政府及县(区)党政主要领导教育督导工作的考核。实施和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校、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逐步建立学校综合督导评估体系,积极探索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有效途径。继续开展南宁市示范性幼儿园和乡(镇)中心示范性幼儿园的评估验收工作。开展基础教育专项督导检查。加强督学培训,提高督学队伍的业务素质。加大教育督导调研工作力度。
  27.重视教育科研教研。加强课题研究的管理和指导,组织申报201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召开全市中小学教研工作会议和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科研兴校研讨会,总结推广优秀科研成果,提倡课题研究与教学改革实践相结合。建立小学、初中、高中学科教研中心组,进一步加强学校教研组建设,评选中小学示范性教研组。组织推广微型课题研究与管理经验,出台南宁市微型课题管理办法。 28.大力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直属学校新一届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健全干部工作业绩评价机制,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探索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考录、选聘、调动和退出机制,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继续开展实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岗位设置工作,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做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
  29.构建立体式的大教育宣传工作格局。建立重大活动定人追踪工作机制、重大活动专报工作机制、定期联系通报工作机制、联席会议机制、综合考评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工作格局。强化通讯员队伍培训,提高通讯员整体素质。加强宣传载体建设,继续发挥网络、电视台、电台、报纸和内部刊物等媒体作用,重点办好《南宁教育》。重视和加强信息报送,提高信息采用率。
  30.加强市教育局机关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机关文化建设,培养和弘扬“服务、创新、依法、高效、清廉”的机关核心价值观,创新体制机制,提高服务效能。大力践行“雷厉风行、狠抓落实、注重实效、追求卓越”的工作作风,加大调研走访沟通力度,打造“学习型、创新型、专业型、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廉洁型”的机关。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行政,推行政(校)务公开制度,全面实施直属单位办事公开工作,不断优化政务硬件、软件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扎实开展节能减排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绩效考评。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

回答2:

你说的C是中考成绩,还是操行?如果中考成绩C没关系肯定不行,如果小升初,你是地段,随便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