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本案例中,现场是无灯控路口,机动车原南向北直行,电动三轮车左转进入支路,原则上确实是转弯让直行的通行规则。此案例关键点在于电动三轮车的规格是否足以达到机动车标准(最高车速大于20km/h,车重大于40kg),若车辆未达到机动车标准,则以非机动认定此案例,机动车通过路口时未避让非机动车,应承担主要责任。有关监控证据的问题,除非有数据说明机动车存在超速行为,否则单纯的事故过程的视频资料基本上也是只能证明三轮车转弯未避让直行机动车,对事故责任比例的改判没有太大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