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到村(社区)申领《大病救助审批表》;参保人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同时附上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原件材料。每一笔住院费用只能用于一次救助申请;参保人将《大病救助审批表》、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送村(社区)核实并签署意见;村(社区)报送镇(街道)核实并签署意见;镇(街道)送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经调查、审核、集体讨论,初步拟定救助对象名单;对拟救助对象的有关情况向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决定救助对象名单,并通过镇(街道)发放救助款。
大病救助的核批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月和7月全年两次。
救助对象为患有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血友病的低收入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指经民政部门认定,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两倍以内,未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
对属低收入家庭的申请人员,实行分档次定额救助。凡年度内患受助疾病的住院医疗总费用(含尿毒症、血友病门诊费用)为10万-15万元,给予一次性定额人道救助0.5万元;15万-2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定额人道救助0.8万元;2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定额人道救助1万元。值得注意的是,住院医疗费用的计算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若申请者死亡,需提供由派出所开具的申请者户口注销证明)、家庭情况证明(低收入家庭证明)、社保卡或银行活期结算户存折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与申请者的关系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派出所开具,若申请者死亡,救助款须汇到代办人账户上,必须有派出所开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疾病和费用证明材料(住院发票、出院小结和疾病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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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兔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