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私下买卖,即使是签了协议也是无效的。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A私下和B购买土地,没有经过村委会,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允许,是无效的。
《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
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农村土地私下买卖协议无效,房屋买卖协议有效。
法律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非经依法征收征用不得转让,因此土地私下买卖协议无效;农村的房屋可以买卖,但是只能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人,且出卖人将失去宅基地,不得再在集体土地上建造自有房屋。房屋买卖合同是真实意思表示,是有效的。
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在农村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而不能向非农村组织成员转让。农村组织内部成员具有农村户籍,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宅基地本就属于农村集体的建设土地,集体享有所有权,分给农民使用,农民之间相互转让不违反法律规定。
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由农民个人享有,农民买卖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也随着转移,此时,宅基地的转让是有效的,只是农民转让、出卖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之后不能再另外申请宅基地。
无效,这是违法的。因为通常说的农村的土地买卖,其本质是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的转让,买卖是违法的。无论是城区的还是农村的,在我国土地都不存在私自买卖的可能。土地是农村承包土地,那么签订买卖协议是无效的,农村承包地是不可以买卖的,只能依法自愿进行流转,可签订转包或转让合同,而转包后此块土地的收益应该在合同里约定。法律上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
拓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条规定:土地属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买卖土地,但同时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人民法院受理A、B土地买卖协议诉讼案件时,裁定该合同是非法无效的,也就是说A败诉。地买卖行为交易金额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将构成刑事责任。建议签订合弧只有以买卖房屋的方式签订买卖和合同。和买家、卖家协商好后以您的名义到所在地申请办理有关建房手续吧!
农村山林私下买卖是无效的,即使是双方签了协议。
土地山林属于国有,个人只有承包使用权没有产权,不允许私自买卖。但是规定土地承包人可以在土地承包期限以内,申请办理土地或山林的流转手续。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土地山林村委会申请办理相关土地的流转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扩展资料:
农村山林私下买卖的后果: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第一条规定:土地属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买卖土地,但同时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据此,人民法院受理A、B土地买卖协议诉讼案件时,裁定该合同是非法无效的(也就是说A败诉)。
友情提示:同时最高人民法院若干司法解释中规定:土地买卖行为交易金额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将构成刑事责任。
备注:以上“gy780105 | ”八级 朋友答案观点,基本上是对的,我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