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民用高层建筑可每加高1~5层观测一次,工业建筑可按回填基坑、安装柱子和屋架、砌筑墙体、设备安装等不同施工阶段分别进行观测。若建筑施工均匀增高,应至少在增加荷载的25%、50%、75%和100%时各测一次。
各类沉降观测的等级和精度要求,应视工程的规模、性质及沉降量的大小及速度进行设计而确定。同一测区或同一建筑物随着沉降量和速度的变化,可以采用不同的观测精度。
布置和埋设沉降观测点(变形点)时,应考虑观测方便、易于保存、稳固和美观。沉降观测宜采用几何水准测量方法,也可采用静力水准测量方法。
扩展资料
沉降观测的标志可根据不同的建筑结构类型和建筑材料,采用墙(柱)标志、基础标志和隐蔽式标志等形式。各类标志的立尺部位应加工成半球形或有明显的突出点,并涂上防腐剂。
标志的埋设位置应避开如雨水管、窗台线、暖气片、暖水管、电气开关等有碍设标与观测的障碍物,并应视立尺需要离开墙(柱)面和地面一定距离。隐蔽式沉降观测点标志的型式可按规程规定执行。
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应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及地基变形特征,并顾及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点位宜选设在下列位置:
1、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2、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4、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物沉降观测
沉降观测的次数和时间,应按设计要求,一般第一次观测应在观测点安设稳固后及时进行。民用建筑每增加1~5层观测一次;工业建筑应在不同荷载阶段分别进行观测,整个施工时间的观测不得少于4次(应至少在增加荷载的25%、50%、75%和100%时各观测一次)。施工过程中如暂时停工,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一次。停工期间,可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
沉降直到完工后N年都要观测的,间隔时间会拉长,直到不下沉或足够小,
好像是基础一次,以后每一层一次吧,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