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 2005年 10月签订购房协议,购置房屋一套,总价值 20 万元
婚后财产是1000元还贷。7万和房子属婚前财产。
“结婚时女方父母曾予双方4间平房”属赠予合同,双方接受,即便没有协议,其合同也成立(当然要有对此事没有厉害关系的证人),应转移产权并作为双方共同财产。“结婚时”要看前还是后。
装修,家电等均属共同财产。因为在婚后发生。
故:
共同财产有:
债务还贷1000元;
4间平房
3万元装修
2万多家电
1万多家具
5000积蓄
那当然,离婚后财产可双方协议分割,不全是简单的一分为二。
以上均根据《婚姻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