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的依据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行政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在国务院各部门机关试行政府采购意见的通知》
当然,根据不同采购类别,还有许多部门规章,比如:《交通运输部关于转发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12―2014年度中央国家机关电梯集中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发布《汽车维修、汽车加油定点采购业务实施意见及建议的调查问卷》的通知》、《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人口计生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等。
除此之外,在不与上述文件相冲突的情况下,不同地区会有地方政府规章和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是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而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自200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是针对政府采购的专门性法规。
不包括那些地方法规和零散的通知,主要就是几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8号令)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7部委局令第12号2001年7月5日)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政府采购也包含有招标投标的内容,所以也适用招标投标类的法律法规
《招法》、《合同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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