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具体实施所辖区域内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和监督检查工作。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时,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以下相关文件、证明性材料,并对其备案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企业承诺符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和进口国(地区)要求的自我声明和自查报告;
(三)企业生产条件(厂区平面图、车间平面图)、产品生产加工工艺、关键加工环节等信息、食品原辅料和食品添加剂使用以及企业卫生质量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等基本情况;
(四)建立和实施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的基本情况;
(五)依法应当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以及其他行政许可的,提供相关许可证照;
(六)其他通过认证以及企业内部实验室资质等有关情况。
我是成都这边的,我们公司也出口一些食品,但没有需要这些的
如果是从连云港走货的话,,也许我可以帮您。。。
食品出口,不懂,但是肯定是要到工厂注册地的商检局和卫生局备案滴
食品我们可以帮你出口,。。。。。。广州货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