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设立的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
派出法庭相当于法院的一个庭室,具有法院的审判职能,履行法院审判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二十条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可以设立若干人民法庭。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它的判决和裁定就是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派出法庭主要是为百姓提供诉讼便利,减轻群众讼累而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