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I、III、IV、V、VI、VII 、VIII、IX、X、XI、XII、XIII、XIV、XV、XVI、XVII、XVIII、XIX、XX、XXI、XXII、XXIII、XXIV、XXV、XXVI、XXVIII、XXIX、XXX。
1、相同的数字连写,所表示的数等于这些数字相加得到的数,如 Ⅲ=3。
2、小的数字在大的数字的右边,所表示的数等于这些数字相加得到的数,如 Ⅷ=8、Ⅻ=12;
3、小的数字(限于Ⅰ、X 和 C)在大的数字的左边,所表示的数等于大数减小数得到的数,如 Ⅳ=4、Ⅸ=9。
4、在一个数的上面画一条横线,表示这个数增值 1,000 倍。
5、基本数字 Ⅰ、X 、C 中的任何一个、自身连用构成数目、或者放在大数的右边连用构成数目、都不能超过三个;放在大数的左边只能用一个。
6、不能把基本数字 V 、L 、D 中的任何一个作为小数放在大数的左边采用相减的方法构成数目;放在大数的右边采用相加的方式构成数目、只能使用一个。
一、常见用途
1、最常见的罗马数字就是钟表的表盘符号:Ⅰ、Ⅱ、Ⅲ、Ⅳ、Ⅴ、Ⅵ、Ⅶ、Ⅷ、Ⅸ、Ⅹ、Ⅺ、Ⅻ……
2、元素周期表:IA族,IIA族,IIIA族,IVA族,VA族,VIA族,VIIA族,IB族,IIB族,IIIB族,IVB族,VB族,VIB族,VIIB族,VIII族。
3、对应阿拉伯数字(就是现在国际通用的数字)、就是 1、2、3、4、5、6、7、8、9、10、11、12……(注:阿拉伯数字其实是古代印度人发明的、后来由阿拉伯人传入欧洲、被欧洲人误称为阿拉伯数字。)
二、记录改动
1、公共纪念建筑物、钟表、日历、电视节目制作年份、英文、法文等使用拉丁字母的文字所写的书籍、文件的章节编号(多用大写字母),例如:Chapter ⅩⅩⅠⅤ(第二十四章)、Section ⅤⅠ.3(第六段之第三节)。
2、有序列表(ordered list)的编号(多用小写字母),例如:Ⅰ(第一项)、Ⅱ(第二项)、Ⅲ(第三项)、Ⅳ(第四项)、Ⅴ(第五项)、Ⅵ(第六项)。
1-9 Ⅰ Ⅱ Ⅲ Ⅳ Ⅴ Ⅵ Ⅶ Ⅷ Ⅸ
10 Ⅹ
11-19在(1-9)这些数左面加X
20 XX
21-29在(1-9)这些数左面加XX
30 XXX
31-39在(1-9)这些数左面加XXX
40 XL
41-49在(1-9)这些数左面加XL
50 L
51-59在(1-9)这些数左面加L
60 LX
61-69在(1-9)这些数左面加LX
70 LXX
71-79在(1-9)这些数左面加LXX
80 LXXX
81-89在(1-9)这些数左面加LXXX
90 XC
91-99在(1-9)这些数左面加XC
100 C
I、II、III、IV、V、VI、VII 、VIII、IX、X、XI、XII、XIII、XIV、XV、XVI、XVII、XVIII、XIX、XX、XXI、XXII、XXIII、XXIV、XXV、XXVI、XXVIII、XXIX、XXX。
还有两个29和30。
I II III IV VI VII VIII IX X XI XII XIII XIV XVI XVII XVI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