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由各级医学会鉴定。以级别分为:中华医学会、省医学会、市医学会。
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是医方应当承担的举证责任,在诉讼中,应当由医方申请鉴定。
三、在具体的案件中,因为医学会与医院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医学会所作的鉴定意见往往偏袒医院一方,有时甚至睁着眼睛说瞎话。因此其鉴定意见的公信力不高。常常受到当事人的质疑。在诉讼中,人民法院一般也把该鉴定意见作为一般证据对待。
四、在诉讼中,如果医学会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建议患方申请医疗过错鉴定(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所作的鉴定意见,相对是比较公正的,与医学会的鉴定意见不可同日而语。
楼上瞎说。法医是公安部门的。
医疗事故鉴定由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指定的专业鉴定机构鉴定。你可以打电话到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去咨询,或者找当地的卫生局打电话问。
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纵横法律网-山东恒岳律师事务所-于家亮律师
找司法鉴定机构,《侵权责任法》实施后不要再找医疗鉴定委员会了。
纵横法律网-山东平等律师事务所-宋晔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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