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九级,伤残补助金刚领,应该是九个月的本人工资

2025-01-05 13: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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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是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九个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可以在领取到鉴定结论后申请领取。出现差额是因为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可以收集证据后要求用人单位不足差额。
其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将只能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什么时候什么时候可以申请领取),才可以申请领取。而且,赔偿的标准也是可以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自行调整的,所以要估算剩余的工伤保险待遇,伤者职工应该拨打12333社保服务热线,咨询所在地具体补偿标准后自行计算。
最后,伤者应当要求单位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原件各给一份给劳动者,其他材料可以要求给一份复印件,这些材料是将来公司赖账,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关键证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回答2: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回答3:

1、工厂在给你办工伤保险的时候是按1339元这个工资标准交的,所以社保局在赔偿的时候也只能按这个标准来赔,但是因为工厂降低工资标准为你购买工伤保险导致你的工伤待遇被降低,你可以向工厂索赔差额;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你离开这个公司时就会有得赔。

回答4:

那就是公司降低了你的工资标准
可能是按你的底薪计算的
这个都没什么问题
你现在把你工伤前的工资证明拿上 还有领取社保的情况去劳动站投诉
说公司降低你的公司待遇 要求公司补足差额
应得数额-实得数额=差额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是你离职时分别在社保和公司领取
领取标准 不知道你们哪里地方如何规定
广东是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比如你一直上班 你最后离职的时候工资达到3500了 就按3500计算 这个是可以随着时间增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