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08年7月1日开业,因故在2009年6月30日终止经营,7月15日注销工商登记,有关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管理

2024-12-16 01: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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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之前,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之后,凭税务机关发给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和《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企业7月15日注销工商登记,而注销工商登记前必须先注销税务登记,而注销税务登记前企业应当结清税款,因此最迟在7月15日前应汇算清缴完企业所得税。

回答2:

一个是正常纳税年度,一个是清算注销,两个规定不一样,所以,d适用的注销清算企业的所得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