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懂得离婚法律的朋友帮忙分析以下我想离婚的事情 吧,我再此谢谢了

2025-01-04 11:23:26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你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女孩法院都倾向于判给女方。抚养费按照工资收入的20-30%确定。
2、房屋没有过户,其所有权没有变更,故你只能要求分割其他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3、在离婚时对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达不成一致,可去法院起诉。

北京婚姻家庭 离婚纠纷 刘大来律师

回答2:

这位女士你好,首先请你不要郁闷,事情既然如此,我们就尽量使其最好的解决。
离婚无非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子女抚养,二是财产分割。你们的女儿,不满十岁,原则上都是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有不可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有抽烟酗酒,吸毒等不良爱好,子女随之生活对子女成长不利。相信你没有。所以这个不用考虑。
财产方面,你需要先摆正心态,属于咱的,咱必须拿走,不属于咱的,也莫贪便宜。所以,他的儿子的房子你就不用想了。你们现在的房子,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买下的,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在照顾女方的前提下平等分割。要房子的一方需要支付给对方房价一半的价款。或者卖掉房子分钱。当然这是法院判决的原则,如果能不经法院,通过协议离婚,把房子全给你,这更好。他的工资也是如此,如果诉讼离婚,他的工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花掉的就不说了,没花掉的要分给你一部分。女儿随你生活,法院也会根据你的经济条件考虑他是否支付抚养费。如果你经济条件优越,抚养费是不支付的。
需要补充的是,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夫妻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协议,然后拿着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就可以换本子了。另一种是诉讼,就是到法院起诉离婚,适用于一方耍赖不配合的情况。建议你最好和他商量一下协议离婚。但如果他人还能忍受,更建议你不要离婚。因为一旦离了,你很难再找到一个比现在更好的。我打过好几次离婚官司,许多离婚的当事人现在还联系着,有的仍处在抑郁中,有的甚至后悔。从事婚姻诉讼三年,我终于从一个只要不爽就离婚的倡导者,蜕变成了宁拆十座庙,莫毁一桩婚的支持者。请大姐三思。还有就是大姐要有心理准备,不要抱着从离婚中获利的希望,否则你会非常失望的。

回答3:

孩子你可以争取抚养权。房产有一半归你。如有其它不明白的可以点击我名字联系。

回答4: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了处理抚养权纠纷的原则:“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实务中主要对子女的抚养现状、年龄、性别、双方抚养条件等诸多因素进行比较,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标准确定抚养权。
《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如果您得到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以对方收入的百分比确定,您肯能需要举证其收入情况。住房的权属主要以登记情况为准,您的现有住房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为共同财产也可能为个人财产,如果认定为个人财产您的出资会作为债权处理。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要考虑诸多具体情况,建议您电话或当面咨询当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