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界定上,你所说的销售人员的“佣金”属于按销售额的提成,属工资项目中的计件工资,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注:佣金是指支付给提供中介服务人的酬金,你所说的不是法律概念中“佣金”。)
参考法律: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一九八九年九月三十日国务院批准 一九九○年一月一日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发布)第六条第(三)款
如果销售人员属于该公司的员工并且双方是劳动合同关系,那么这应该叫提成而不是佣金,提成是属于工资组成部分的。
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