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诈骗罪,它是怎样的一个定性,是累积金额,还是一次性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才量刑的?求真相

2024-12-30 01: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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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网络诈骗量刑方面有多种考量的,其中就有累计金额、诈骗手段、对受害人造成的伤害程度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回答2:

网络诈骗量刑方面有多种考量的,其中就有累计金额、诈骗手段、对受害人造成的伤害程度等,对于影响力大的案件一般量刑会稍重一些。网络诈骗最处罚: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第一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回答3:

举报的数目过2000立案 警察才出动
捉到你的时候所知道的数目超过2000 3年以下徒刑 超过3W 5年以下 3W以上的 10年以下

回答4:

如果以前没有被处理过,是要按累计计算犯罪数额的

回答5:

按照未被司法机关处理过的所有涉案金额进行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