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的性质是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审计的独立性, 主要指审计并不参与被审计人和审计授权人或委托人的经济活动,同他们不应存在经济利害关系,这是审计独立的实质所在。而独立的主要表现,则是在职权的行使上,即审计人接受委派者,或委托者授权进行审计监督时,他人不得干涉。
(1)审计是监督并不直接参加管理。
管理上看,它包括决策,组织,指挥,调节和监督五个环节,监督这个环节是以国家的方针,政策计划,法规,制度,以及经济理论和方针为依据,监督决策,组织,指挥和调节四个环节的进行。
所以虽然是管理体系的一个环节,但并不直接参加所审的具体管理活动。审计正是超脱了具体的管理,同被审单位或部门的经济活动没有利害关系,从而能独立地进行严格的监督。
(2)审计是经济监督,不是行政监督或法律监督。
审计的监督对象是被审查单位的经济活动,这些经济活动是在履行经管生产资料的经济责任下发生的,所以具有经济监督的性质。
行政监督的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的管理活动。行政管理即使包括经济管理和经济管理的监督,但这些监督是行政机关之间的监督和被监督,如:我国当前在政府各级设立监察机关就是这样它并不如审计那样接收生产资料所有着的授托或委托,以第三者身份,对生产资料经营者进行监督行政机关间上级对下级的工作检查,即使包括经济工作的检查,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有管理权和处罚权,审计则除了根据国家法令有一定的审计处理权外,并不具有此项管理权和处罚权,所以审计监督同行政监督在性质上是不同的。
法律监督的对象是法律关系,法律监督最高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的贯彻实施。实行法律监督的专门机关有法院和检察院。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监督,审计应当依法进行监督,但审计的依据除国家法律外,还有国家的方针,政策,客观的经济规律,计划,决策和规章制度等,所以依法监督,不等于法律监督。
(3)审计是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
审计作为一种经济监督,他同社会上计划、财政、税务、银行、工商行政等部门的经济监督构成我国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监督体系。在一个部门一个单位内部,则又同计划,业务,统计,财务,会计等监督,密切结合,形成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经济监督体系。
从上可以知道,审计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审计监督同其它经济监督相比又有以下特征:
A、审计监督是三方面的关系。
第一方面是审计授权人或委托人,第二方面是被审计人(即审计的部 门或单位),第三方面是审计人(即国家审计机关,部门和单位的审计机构或民间审计组织), 审计人并不参加被审计人的经济活动,同被审计人没有经济利害关系,在监督上公正,具有独立性其它经济监督则是两方面的关系,监督者参加被监督者的经济活动,同被监督可以比较客观, 者有经济利害关系,所以这样的监督没有独立性。例如:税务监督,税务部门是监督者,纳税单位是被监督者,税务部门通过制定和执行税务法规,对纳税单位征收税款,并进行纳税检查监督。
审计涉及税收问题时,审计人则系由于授权或委托,代表受权人或委托人,根据税务部门的税法 法规,对被审计单位进行纳税的审查,但审计人并不参加征税纳税活动,而将审查意见,向审计 受权人或委托人报告。
B、监督内容上的广泛性。
审计监督的内容,取决于审计授权人或审计委托人的目的。其它经济监督者由监督者自己决定,而且限于监督者业务范围。以税务监督为例,监督内容限于同税务有关的经济活动。审计监督则在审计目的范围内,凡同审计目的有关的经济活动,都是审计内容,并不局限于某种业务范围。所以审计监督的内容,比其它经济监督的内容更为广泛。
C、审计地位上的权威。
审计监督的权威性首先是代表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对经营管理者进行监督,而被审查的部门或单位,必须接收这种监督,如有违抗阻扰,被审查单位就没有履行对生产资料所有承担经济责任。其次,审计监督以外的其他经济监督,自身不能监督,也不能相互监督,国家从宏观管理要求出发,为了防止失控,有利于宏观条节,这就要审计来进行监督。所以审计监督 也是对其他经济监督实施的监督,审计对整个经济监督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的监督是一种有权威的经济监督。因而审计监督对其的经济的监督,处于更高层次,并具有对他们再监督的性质。审计的权威性,由上述审计在经济监督中的地位所决定,并为审计独立性带来的客观公正性和审计内?容广泛性的保证。我国宪法第91条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 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就体现了审计监督在国家,地区经济监督体系和部门,单位经济监督体系中特有的地位和权威性。
审计不等于查帐,审计对象中包括会计资料,但不限于会计资料。审计不限于对会计帐簿及其反映的经济业务的查错揭弊,而其还评审经济业务及其他经济活动以及有关的经营管理制度,评价经营管理业绩,审查经济效益。审计以外的会计监督及其它经济监督,也要进行查帐,所以更不能把审计和查帐等同起来。
审计不等于审查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审计对象中当然包括会计工作,会计资料及从事这项工作 提供这项资料的会计人员,但还包括会计资料反映的直接从事经营管理 的各种人员以及会计资料以外各种资料反映的各种经济活动的有关人员。
审计程序的性质是指审计程序的目的和类型,目的。比如说控制测试目的是通过实施控制测试以确定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类型是七种具体审计程序,询问、观察、检查等。
审计本质是一项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这一表述既符 合审计产生的目的,也符合我国宪法关于建立国家审计机关,实行审计监督制度的规定精神。
有人认为审计(AUDIT)是从会计中派生出来的,其本质还是与会计有关。事实上,审计与会计是两种不同的但又有联系的社会活动。审计与会计的联系主要表现在:审计的主要对象是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会计资料是审计的前提和基础。会计活动是经济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活动本身就是审计监督的主要对象。我国古代的“听其会计”和西方国家的“听审”,都含有审查会计之意,检查会计资料只是审计的一种手段和方法。随着审计的发展,审计和会计的区别越来越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产生的前提不同。会计是为了加强经济管理,适应对劳动耗费和劳动成果进行核算和分析的需要而产生的;审计是因经济监督的需要,也即是为了确定经营者或其他受托管理者的经济责任的需要而产生的。二是两者性质不同。会计是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对生产经营或管理过程进行反映和监督;审计则处于具体的经营管理之外,是经济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对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 行审查,具有外在性和独立性。三是两者对象不同。会计的对象主要是资金运动过程,也即是经济活动价值方面;审计的对象主要是会计资料和其他经济信息所反映的经济活动。四是方法程序不同,会计方法体系由会计核算、会计分析、会计检查三部分组成,包”括了记账、算账、报账、用账、查账等内容,其中会计核算方法包括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凭证、登记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会计报表等记账、算账和报账方法,其目的是为管理和决策提供必须的资料和信息;审计方法体系由规划方法、实施方法、管理方法等组成,而实施方法主要是为了确定审计事项、收集审计证据、对照标准评价,提出审计报告与决定,使用资料检查法、实物检查法、审计调查法、审计分析法、审计抽样法等,其目的是为了完成审计任务。五是职能不同。会计的基本职能是对经济活动过程的记录、计算、反映和监督;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监督,此外还包括评价和公证。会计虽说也具有监督职能,但这种监督是一种自我监督行为,主要通过会计检查来实现,会计检查或查账,只是检查账目的意思,主要针对会计业务活动本身,而审计,既包含了检查会计账目,又包括了对计算行为及所有的经济活动进行实地考察、调查、分析、检验,即含审核稽查计算之意;会计检查只是各个单位财会部门的附带职能,而审计是独立于财会部分之外的专职监督检查;会计检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其检查范围、深度、方式均受到限制,而审计的目的在于证实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审计检查会计资料只是实现审计目的的手段之一,但不是惟 一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