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优惠乘车政策公告
一、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重新调整老年人优惠乘车政策。从2011年4月1日开始,60—64岁老年人乘车半费,65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市内公交车免费。
二、有大庆市区户籍的65岁以上老年人持“敬老卡”免费乘坐市区内(不含101、102路)公交车,未带“敬老卡”或刷卡无效的,必须按所乘线路票价投币或购票。
三、从即日起至2011年5月20日,集中办理“敬老卡”。年满65岁的老年人,持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二寸照片两张(彩色蓝底),到户口所在社区申报。由社区负责收集,并登记造册。送区老龄办审核合格后,交公共汽车公司办理。2011年5月20日后,年满65岁的老年人,持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二寸照片两张(彩色蓝底),到公共汽车公司指定的地点办理“敬老卡”。
四、有大庆市区户籍的60—64岁老年人办理“老年卡”,办卡时间另行通知。“老年卡”办理前,老年人乘坐市区内(不含101路102路)公交车,持身份证可享受半价的优惠。未带身份证的,必须按所乘线路票价投币或购票。
五、大庆市区以外的60岁以上老年人(含大庆四县),持身份证享受上述优惠乘车政策。
六、老年人乘车刷卡其他事项,遵照《公共汽车公司公交IC卡使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