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贸总协定,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中国的关系?

2024-12-29 09:14:02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与中国是合作关系

回答2:

中国是成员

回答3:

中国是关贸总协定的创始国之一。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台湾当局占据中国席位。1950年3月台湾退出总协定,但以观察员身份列席总协定会议。1971年 11月总协定取消台湾的观察员资格。1986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正式提出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申请。
中国是世界银行的创始国之一,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在世界银行的席位长期为台湾当局所占据。1980年5 月15日,中国在世界银行和所属国际开发协会及国际金融公司的合法席位得到恢复。1980年9月3日,该行理事会通过投票,同意将中国在该行的股份从原7 500股增加到12 000股。我国在世界银行有投票权。在世界银行的执行董事会中,我国单独派有一名董事。我国从1981年起开始向该行借款。此后,我国与世界银行的合作逐步展开、扩大,世界银行通过提供期限较长的项目贷款,推动了我国交通运输、行业改造、能源、农业等国家重点建设以及金融、文卫环保等事业的发展,同时还通过本身的培训机构,为我国培训了大批了解世界银行业务、熟悉专业知识的管理人才。
中国是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创始国之一,新中国诞生后我国的席位长期被台湾当局所占据。1950年,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周恩来致电IMF,严正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要求恢复中国在IMF的合法席位。然而,由于国际政治环境的制约,中国在IMF的代表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1971年10月,第26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为我国恢复在联合国序列下各专门机构的席位创造了条件。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关于改革开放的决议为我国加入国际金融组织创造了有利的内部环境。1979年1月,中、美建交,加入国际金融组织的外部条件最终趋于成熟。1980年3月,IMF派团来华与我方谈判;4月17日,IMF的执行董事会通过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中国的决议,恢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IMF的合法席位;9月,IMF通过决议,将中国份额从5.5亿特别提款权增加到12亿特别提款权;11月,中国份额又随同IMF的普遍增资而进一步增加到18亿特别提款权。2001年2月5日,中国份额增至63.692亿特别提款权,占总份额的2.98%,升至第8位,投票权也增加至2.95%,中国也由此获得了在IMF单独选区的地位,从而有权选举自己的执行董事。2008年IMF改革之后,中国份额增至80.901亿特别提款权,所占份额仅次于美、日、德、英、法五大股东国,投票权上升到3.65%。在2010年最新一轮IMF改革之后,中国成为IMF第三大股东国,特别提款权份额将增至6.39%,投票权也将上升到6.07%,仅次于美国和日本,居世界第三位。不过,改革后拥有17.67%份额的美国依旧拥有“否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