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注意什么东西了,因为你不是成立公司,不需要去登记什么东西。现在公司在外成立办事处的很多的,不用在意什么,反正签合同什么的都是以母公司的名义去签的,办事处就相当于是客户和公司之前的桥梁,你们负责开拓市场的同时,还要同公司协调客户的需求和公司的诉求。
还要注意和客户签合同的时候,一些特殊的条件的话,条款的话 还是要请示公司的,你在外毕竟是代表了公司的。
办事处,是一种老的说法。在2005年之前有这样的称呼。从2006年新公司法实施以后,工商局取消了这样的说法。比如:客户的母公司在河北,到北京来找个办公室只是从事联络业务和市场拓展,那是不用去工商局办理任何手续的。您可以直接在外面挂牌“河北xxx公司北京办事处”。
办事处不能从事签订合同,开发票,收货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