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标准的计算是有标准的,不能随便乱算。楼主可以参考GB13271-9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4.3条和5.2条。
从楼主提供的排放浓度383毫克/立方米来看,是符合排放标准的;但是否达标,还要看排放速率,一般标准是15公斤/小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原有《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4-73)废气部分和有关其它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亦有相当大的修改和变化。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标体系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除本标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外,还有若干行业性排放标准共同存在,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其余均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由本标准取代,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即行废除。
GBJ4-73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GB3548-83 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6-84 火炸药工业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7-84 雷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2-84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6-84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1-85 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2-85 轻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3-85 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6-85 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7-85 普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搂主可能对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有点混淆,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必须执行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其标准除锅炉、工业炉窑、火电厂、炼焦炉、水泥厂、恶臭物质、汽车排放、摩托车排放执行相关的排放标准外,其他大气污染物均执行《大气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而总量控制指标倒可以逐情计算得出,一般按标准中排放浓度与速率计算出后再乘以百分之七十五至八十而得出,或者根据当地环保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来衡定。
楼上的朋友可能对新标准的出台更新不太注意吧,现已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而不是GB1327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