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高中继续招收特长生 与普通高中同步录取 适当降低学业分数
为贯彻落实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今年本市部分普通高中学校继续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
一、报考条件
(一)体育特长生
1.符合2010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规定的报名条件,在初中学段获全国中学生体育竞赛前八名、市级体育竞赛前六名、区县级体育竞赛前三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普通高中学校。
2.凡报考球类项目的学生,篮球、排球项目:原则上男生身高180cm以上,女生身高168cm以上;其他球类项目:原则上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
(二)艺术特长生
符合2010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规定的报名条件,参加本市2009至2010年学年中学艺术特长生考核认定,取得市教委颁发的《天津市中学艺术特长生证书》的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均可报考。
(三)科技特长生
符合2010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规定的报名条件,并且在下列市级以上科技活动或竞赛中获奖的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均可报考。
1.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初中组一、二等奖获得者;
2.全国及天津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
二、报考程序
考生须持毕业学校推荐信、获奖证书、户口簿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于5月4日(星期二)到选定的招收艺术和科技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学校报名,并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和专项测试(或专业考试)。体育特长生的报名及专项测试的有关事宜详见《关于2010年天津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体育特长生专项测试的通知》(津教委体处[2010]23号)。
三、志愿填报及录取
1.凡符合天津市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规定条件并通过审批的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在填报志愿时须将所报考的招收特长生学校填在学校所在批次“志愿栏”首位。
2.招收特长生学校可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特长生根据个人意愿和条件,可跨区县报考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的学校。
3.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列入本校招生计划,录取工作与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同时进行。
4.符合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规定的条件,学业考试成绩未达到招收特长生学校录取普通考生最低分数线的考生,由招生学校申报,经市教委相关处室审核同意和市中招办审批后,适当降低分数录取。
5.凡按相关规定录取的特长生均按计划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