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法》和《戒毒条例》的规定是一回事,实际情况又是一回事。虽然托关系办理了社区戒毒应当去社区报到,但也可以不需要。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的大部分社区,还不具备戒毒的功能,上级部门也没有给社区这样的要求,社区戒毒实际上处于还有没实施阶段。但又不是所有的社区都这样,为了做样子给别人看,极少数条件好的社区是搞了社区戒毒的试点的。所以答案就来了:1、如果所在的地区搞了社区戒毒,那当然要去,不去的话是记录在案的,以后强戒再托关系,社区就会比较严厉。2、如果所在的地区是没搞社区戒毒的,也应该去,别人不会怎么样。
社区戒毒是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了的,现在没去,赶紧去吧,没关系的,找个借口说明一下。不去对以后不利。
去,去了再来问。我来告诉你办法。
规定7日内.但是我现在已经超过1天了.真不想去.去了也不知道该怎么办,给点办法哥们...不知道该怎么办...谁给点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