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妈妈的借款是真实的,没有什么好说的,她要还的。你的债务,应当是有理由去抗辩的:1、借钱给谁的?对方无法说出的 2、如何付款的? 3、谁拿他的钱?4、谁付款给你的?这些细节你要注意,应当不难免除你的债务的!应当是可以争取的! 希望能帮助你!
我对你表示同情,不过这事没办法。
第一人家确实借给你妈钱了,敲诈勒索肯定算不上,你报警也没用。
第二欠条确实是你和你妈本人签字的,你当时已经成年了吧,有民事行为能力签这种欠条了。
第三人家这个不算是高利贷。人家借了你妈30万,两年5万利息,年利率是8.3%,现在银行放贷年利率都有10%了。就算按十万算利息,人家的年利率也只是16.7%,按照国家规定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才是高利贷,四倍以下是受法律保护的。08年的银行贷款利率好像是6.4%,也就是说年利率25.6%以上才是高利贷,人家给你的年利率才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