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可看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一、将刑法第二百条修改为:“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什么不直接看新的刑法?
修正案里找也得对应着法条找。。。。
刑法修正案八都把这类有关经济型犯罪可判死刑的条文都删除了,你看什么啊,当然看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