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拿到offer前和领导说还是拿到后说

2024-11-27 00: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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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试用期——按目前劳动法规,提前3天提出申请即可。
比较能够让老板接受的理由:
1、个人觉得不能适应公司的氛围、不能达到公司的要求。
2、如果是外地人,可以借由父母身体要回家照顾。
比较诚恳实际的理由:
1、朋友的公司,邀请自己过去帮忙等,无法拒绝。
2、工作一段时间后觉得和自己的职业发展和规划不一致。
3、个人创业等等~~

综上:其实无非是个借口和理由,最好不要说出真实的或是任何“骑驴找马”的言论。辞职不需要讲太多理由,你把自己看得太重,把老板也看得太重。如果是试用期内辞职,最多是HR和主管找你简单问问,如果老板亲自问的话,除非你是重要岗位,或者是小企业,要么就是老板的秘书助理……现在的社会,没有人会死死地守在一个地方,老板或你的上司也会理解的。

补充回答:如果你真的过意不去,而且希望表达你的歉意的话,我觉得当面沟通和当面递交书面申请的方式比较好,是比较尊重的方式。邮件或是不直接的通知让人觉得你没有诚意。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早晚都要面对,你老板看了你的邮件,很有可能还是找你谈话了解内情,所以我建议你一步到位,尊重对方,诚恳地用善意地谎言去征得对方的谅解。

回答2:

当然是拿到OFFER后再说啊,但是要注意,先要把本职工作做好。由于一般的公司都会有个工作的交接期,这个就要看你OFFER的上班的具体时间了,在距离你下份工作上班前的1-2周之内说即可,给老板一个缓冲时间。当然也看你的工作的重要性、BOSS看好你的程度等等因素,有些工资提出离职,要一个月才能离开,当然这样是个例。

回答3:

最保守最稳妥的办法:
1. 先和主管沟通,表达有离职的倾向,但暂不明确提辞
2.找工作,拿到OFFER,和HR沟通说目前还要办理离职,提供宽松点的时间报道
3.和主管明确提辞,办理交接和报道

我们公司很多离职,每个月5,6个,多的十几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