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分户规定
一、分户条件农村居民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分户:(一)结婚后在本村社另有合法住房的;(二)离婚后在本村社另有合法住房,或在本村社无合法住房、但已离婚半年以上的;(三)在本村社另建合法独立住房居住的。二、所需材料(一)书面申请;(二)居民户口簿;(三)结婚证或离婚证(包括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四)农村合法住房证明(包括农村房屋所有权证、农村房屋分割的公证书、人民法院对农村房屋分割的判决书)。三、审批程序(一)农村居民申请分户,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所长审批;(二)政府征地开发地区的农村居民申请分户,上报各分局、区县(自治县)局审批。
以上是重庆市黔江区的,你所在地区可能有不同的规定。最好看一下你所在地区规定(不知道你所在何地,故无法提供当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