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烘烤时间(3小时),回温时间(2小时)。
1、器件在托盘中的烘烤
I.打开元器件外包装。
Ⅱ.查每个托盘是否能够承受烘烤温度,通常此数值应注塑在托盘的末端。超过125℃或以上是可以的。
Ⅲ.所需要的元器件装在烘箱中,并在记录本中记录其日期、时间、件号和搁架上的位置。
Ⅳ.打开电源开关,接通烘箱开关。
Ⅴ.数秒钟后,显示器下部的数字应指明为“125”;若此数值不正确,则使用上下箭头键进行纠正。
Ⅵ.显示器上部的数字指明的是烘箱内部的实际温度。在器件放入烘箱前,若烘箱以前是 冷的,应检查此数字是否正确;若烘箱以前是热的,则应保持在125℃。
Ⅶ.在24小时之后,关闭电源开关。
Ⅷ等待烘箱充分冷却,然后取出元器件。元器件必须在烘箱温度达到室温后1小时之内取出,对照记录 本中相应的记录,记下取出元器件的日期与时间。
Ⅸ.将已烘烤过的元器件放入干燥箱,相应地标出件号,并指明已经过烘烤。
在将器件放入或取出烘箱时,必须遵守ESD静电放电的预防措施。ESD的静电鞋(或静电套鞋)以及接地的腕带必须佩戴好。
2、对料盘上器件的烘烤
料盘上的器件不能按托盘中器件的同样方法进行烘烤。
料盘的最高烘烤温度为40℃,持续时间为8天。
Ⅰ.从外包装中取出器件。
Ⅱ.将所需要的器件装在烘箱中,并在记录本中记录其日期、时间、件号和搁架上的位置。
Ⅲ.打开电源开关,接通烘箱开关。
Ⅳ.在数秒钟后,显示器下部的数字应指明为“40”;若此数值不正确,则使用上下箭头键进行纠正。
Ⅴ.显示器上部的数字指明的是烘箱内部的实际温度。在器件放入烘箱前,若烘箱以前是 冷的,应检查此数值是否增加;若烘箱以前是热的,则应保持在40℃的设定温度上。
Ⅵ.在8天 (192小时)之后,切断电源开关,关断烘箱。
Ⅶ.等待烘箱充分冷却,然后取出元器件。 元器件必须在烘箱温度达到室温后 1 小时之内取出。 对照记录本中相应的记录,再记录取出元器件的日期与时间。
Ⅷ.将已烘烤过的器件放入干燥箱,适当地标出件号并指明已经过烘烤工序。
将元器件放入或取出烘箱时,必须遵守ESD静电放电的预防措施。ESD的静电鞋(或静电套鞋)以及接地的腕带必须佩戴好。
5.5.3当需烘烤零件的包装是不耐高温的材料时,烘烤温度不要超过40℃。当需要高温烘烤时,需要将零件移到耐高温的包装中,烘烤完后,在放囘到原来包装中。
5.5.4烘烤过程中注意ESD防护,初次烘烤时,请 制程工程师确认烘烤条件。
5.5.5湿度敏感级数在6级,必须要进行烘烤,然後於限定时间内进入回焊炉程序。
5.5.6.用乾燥柜对MSD元件进行低温乾燥:
5.5.6.1超过曝露时间与不同曝露环境条件之处理规定:
5.5.6.2乾燥柜温度在室温下,在关门後於1小时内:降低湿度至5%Rh(等级4,5,5a)或10%Rh(等级2,2a,3)
5.5.6.3湿度敏感级数在2,2a,3级,曝露後的落地寿命超过12小时,需要以<10%Rh之乾燥柜,以5倍之曝露时间存放,这样才可以回复到落地寿命(Floor Life)=0的起始状态。当MSD元件存放於<10%Rh乾燥柜时,落地寿命时间可以停止记时,而超过10%Rh状态之时间可以累积记入落地寿命(Floor Life)
5.5.6.4湿度敏感级数在4,5,5a级,曝露後的落地寿命超过8小时,需要以<5%Rh之乾燥柜,以10倍之曝露时间存放,这样才可以回复到落地寿命(Floor Life)=0的起始状态。
5.5.6.5如果干燥柜的湿度保持在5%RH以下,这样相当于存储在完整无损的包装内,其Shelf Life不受限制。
烘烤条件每种IC不一样。
具体看IC的英文包装袋,上面有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