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2012年乐清中学保送生和定向分配生招生工作
实 施 办 法
一、指导思想
高中招生制度的改革,应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有利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缓解升学竞争压力,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促进我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2012年享受乐清中学公费保送生和定向分配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籍要求:学籍在所就读初中学校,且七至九年级均在该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素质测评要求:初中毕业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为2A2P及以上,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及以上;
(三)年龄要求:年龄为不超过17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户籍要求:户籍为乐清市。其中定向生户籍迁入时间为2年以上(即2010年4月底以前迁入)。
三、保送生和定向分配生招生计划
2012年乐清中学所安排的保送生和定向分配生基数为乐清中学年度公费招生计划的50%,即334名(实际分配名额为374名)。保送生和定向分配生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四、保送生和定向分配生名额分配原则及办法
(一)分配原则
以初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数与学校办学水平为主要依据,积极鼓励示范性初中与星级初中创建,适当照顾薄弱学校。
(二)分配办法
公费分配方法1 计算方法为:
该校公费分配生人数=该校符合条件基数×该校办学水平等级系数×乐中年度公费分配基数÷∑(全市各学校符合条件基数×该校办学水平等级系数之和)。
上式中,公办学校符合条件基数=学校报考总人数-非本乡镇户籍人数-回原籍报考数-往届生人数。学校办学水平等级系数,省市示范初中、乐清市三星、二星级初中分别为1.3、1.2和1.1,其余学校为1。上一年度发展性评估被评为优秀的学校,在办学等级系数计算时,在原来基础上增加0.05。
根据公费分配方法1计算且分到各初中的学生人数,均有户籍要求。其中,面向本乡镇(按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前乡镇)范围招生的初中学校,学生户籍要求在该校所在乡镇;面向全市招生的初中学校,学生户籍为乐清市。
为积极鼓励各初中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并将优秀生源输送本市优质高中,特采用公费分配方法2。计算方法如下:
该校公费分配生人数=该校中考报名总人数×该校办学水平等级系数×乐中年度公费分配基数×60%÷∑(各校中考报名总人数×该校办学水平等级系数)+该校近三年考取乐中公费并在乐中就读总人数×乐中年度公费分配基数×40%÷∑(各校近三年考取乐中公费并在乐中就读总人数)。
考取乐清中学的公费生包括保送生、定向分配生、按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录取的学生和薄弱学校照顾录取的学生,在乐中就读的,近三年(2009年、2010年、2011年)全市总人数为1586人。
上述两种公费分配方法中,乐中年度公费分配基数为334名。计算结果如为小数,均四舍五入为正整数。
在具体安排乐清中学的保送生和定向分配生名额时,各校取两种公费分配方法中的最高值。如公费分配方法2的计算值高于公费分配方法1的计算值,则所增加的分配名额对考生不作户籍(所在乡镇)限制。
五、录取途径与程序
(一)保送生录取程序
以现有学校办学水平等级为依据,省市示范学校和三星级学校,均以保送生形式予以录取。所录取的保送生经教育局普教科资格审核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报经温州市教育局审批合格后予以编制普高学籍。若发现不符合保送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保送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学校该保送名额,不再进行补取。
凡已被提前录取的保送生,不再参加2012年乐清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其初中毕业学业成绩以平时成绩计算。
录取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乐清中学报到。
(二)定向生录取程序
现有学校办学水平等级为二星级及二星以下学校均以定向生形式予以录取。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含政策照顾分与特长生加分)为依据,先按分配到各初中校的定向分配生名额确定录取名单(被录取的定向生中考成绩含政策照顾分与特长生加分,不得低于中考总分的86%即585分),再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事业计划录取乐中公费统招生(含特长生),最后录取择校生。
在定向生录取过程中,如遇同分考生多于录取名额时,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科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四门学科仍同分的,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分的,按数学、英语二科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发现不符合定向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定向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学校该定向名额,不再进行补取。
为适当照顾相对薄弱的初中,以今年中考报名人数为依据,凡应届毕业生报名人数山老区学校在50人及以上、其他学校在80人及以上的,确保1名定向生录取名额。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乐清中学保送生招生工作,由乐清中学具体负责实施,市教育局监察室和普教科全程指导、监督。各初中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招生推荐工作的领导,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并以素质教育和全面育人为导向,根据《2012年乐清中学保送生和定向分配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制订学校保送生推荐办法。各学区要认真指导和监督本辖区内初中学校的推荐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实行公示制度。各初中学校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确定保送生推荐对象。推荐工作一定要坚持学生自愿、家长同意,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推荐学生。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推荐时间、名额、方法、步骤和拟推荐对象名单等,均要在校园公务栏公示,接受学生、教师及家长的监督。
(三)实行回避制度。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子女、亲属申请保送生报名的,要实行回避制度。
(四)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的录取资格,其名额不再补取,并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通知由市教育局普教科负责解释。
不清楚 ,一般都是学校报的,还是打电话或去学校问问比较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