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1.通过政治理论课和一门专业基础课的学士学位课程考试。
2.通过下列英语考试的一种: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以上。
2)全国公共英语三级考试或以上。
3)各省学位办公室组织的成人本科生英语学士学位考试。
注:通过上述各种英语考试之日起至申请学士学位之日不得超过五年。
3.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且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良好以上(含良好)。
4.主干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
注: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本科毕业生和已毕业学生不予受理学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