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的审判人员是要回避的,书记员、翻译员、鉴定员、因其中立的立场一旦有回避的情形也要回避,以保证诉讼程序的公正性。
适用回避的情形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这个说的是申请回避的主体,只有这些人才能申请回避,而不是让这些人去回避。
“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员”这些是在说回避对象,也就是说经上述主体申请回避后,可以要求这三类人回避,当然也包括审判长、审判员等。
只要做了这些,当事人又有证据证明那几种情况就可以申请回避呀
因为这些人在之前对案件有过自己的看法,立场可能不中立,为了司法公正,可以要求回避。
仔细看看刑诉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