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中的回避问题.

2025-02-24 04:20:3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的审判人员是要回避的,书记员、翻译员、鉴定员、因其中立的立场一旦有回避的情形也要回避,以保证诉讼程序的公正性。

回答2:

适用回避的情形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这个说的是申请回避的主体,只有这些人才能申请回避,而不是让这些人去回避。

“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员”这些是在说回避对象,也就是说经上述主体申请回避后,可以要求这三类人回避,当然也包括审判长、审判员等。

回答3:

只要做了这些,当事人又有证据证明那几种情况就可以申请回避呀

回答4:

因为这些人在之前对案件有过自己的看法,立场可能不中立,为了司法公正,可以要求回避。

回答5:

仔细看看刑诉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