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其中:第 1 、 5 、 6 条属于部分提取;第 2 、 3 、 4 、 7 条属于销户提取。 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提取可联系一三三手机三八六二号码三四五一。 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 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注: 装修、装饰、中修、小修、偿还住房装修贷款等行为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1、一手房提取:(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2、二手房提取:(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3、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首次公积金提取:(1)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一、一般都在住房公积金中心取或者指定的建行网点也可以办理
二、你符合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吗,常见的提取方式都是买房
三、也可找本地公司提取出来,必须是成功付费的那种
1、在职的,或者离职了的,都可办理。
2、1377.082.9919,可以先咨询。
有点麻烦,单位,公积金所在建行,
南京公积金提取专办,详见个人资料。
公积金是不能提取的吧,可以转好像,我也不是专业的回答,你看看政府之类的网站,或是专门的公积金网站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一、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包括:购买商品房,二手房,单位房改存量房,单位集资建经济适用房和拆迁安置房等;
(二)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的;
(四)离休、退休的;
备注:正常情况下比较难提取,若要提取、或了解更多详情可以见个人资料联系我,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