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单是不能做质押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保险单能否用于抵押的复函》(法函[1992]47)规定:“财产保险单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证明,并不是有价证券,也不是可以折价或者变卖的财产。因此,财产保险单不能用于抵押由此可见,财产保险单不可用于设定抵押权或质权是司法解释明文规定的。货物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
保运通货运险为您解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不能。
可以出质的权利类型有如下几点:
1.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4.依法可以转让的债权。
5.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