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研究一下《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和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的规定
具体建议联系我们团队律师详细说明,需要看你朋友是否是正当防卫,如果是正当防卫,是否存在防卫过当。
如果是正当防卫,自然不属于故意伤害罪。否则就很难说,所以需要进一步了解案情
如果是正当防卫,则不要承担刑事责任。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管东平律师
故意伤害, 正当防卫, 就这两个结果,好好把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