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所以你最多也只有半年拿的是试用期工资。要是你们合同约定的没那么长,那么所谓的见习期也是相同或类似的正式职工工资发放。
你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这是个双向选择的时期,你用不着给什么违约金。但超过这个时期就要劳动法规定的程序来了。
还有,你看单位有没有给你上保险,没有的话你就有理了。你的毕业证一旦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单位这样扣着是违法的。你最好去劳动部门反映这个事情,申请劳动仲裁或是争取调解解决,单位占不了你多大便宜,诉讼你划不来的。
以下几点是新法的规定 :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目前还没有说这块到底是否应该适用新法,但我认为应该适用,不然签了很多年的人启不是很不公平,如果这样,那你们的公司就是违法,建议你再找个律师仔细询问一下
1 试用期不能够超过一年,所以那应该不属于试用期。
2 10000太多,你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适当的减少违约金。
3 在你交纳后他应返还你的所以的证件。不然你可以去有关部门举报。
你才去公司几个月,还在试用期间的!别怕,实在没办法,找家媒体介入,不管怎么说,这个公司都是违法操作,肯定会怕媒体曝光!顺便把这个公司名字说一下,免的有更多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