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目前的相关规定,你公司有责任给你补交06年3月至10年10月的社会保险;至于辞职如果是你自愿辞职,你公司是不会给你补偿的。
对补交社会保险,你可以提供你参加工作后的劳动合同等依据,向当地社保局反映。
如果按照《劳动法》提起仲裁,依据第三十二条(三)款:“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申请终止劳动关系,补缴社会保险,补偿金的支付可能会麻烦。
如果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赔偿方案申请仲裁解决,追偿期限为2008年以后,06至07不在支持范围。
因为《劳动合同法》的生效日期为2008年1月1日。
11个月的双倍工资补偿
补足06年3月开始的社保
你自己辞职不行的哦,要以公司违反劳动法不签劳动合同为由辞职并申请仲裁才可以
你自己辞职的话没有补偿,但你可要求在二年内未给你买的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