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概况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2]53号)和中编办《关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2]163号)的规定,于2003年1月10日正式成立的,是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的执行机构,是经注册的独立事业法人。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制定集中采购操作规程,负责集中采购业务人员的培训,办理其他采购事务等。中心组织实施集中采购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目前,中心内设办公室、综合业务处、采购监管处、采购一处、采购二处、采购三处、项目评审处和信息服务处。
办公室负责中心内部文秘、人事、安全、保密、行政事务和政府采购档案管理;负责中心财政资金、委托代理采购资金、投标保证金的核算和管理;负责集中采购业务人员的培训;负责宣传工作;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事宜;承担中心党委的日常工作。
综合业务处负责拟订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负责收集汇总各单位集中采购计划;负责拟订内部操作规程和采购文件范本;承担质疑事项的处理、采购信息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承担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理论问题的调查研究。
采购监管处负责采购文件及评审结果的复核;负责采购信息的发布;负责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和网上竞价等项目的评估和监管;负责评审专家的抽取和评价;负责采购人库、供应商库和商品信息库及论证咨询专家名单的管理。
采购一处负责信息产品的集中采购工作,主要包括计算机、服务器、扫描仪、投影仪、摄影摄像器材、程控交换机、打印机、网络设备、复印机、传真机、印刷设备、计算机通用软件、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等。
采购二处负责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的集中采购工作,主要包括汽车、单体空调、办公家具、变配电设备等;负责服务项目的集中采购和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汽车维修、汽车加油、汽车保险、印刷、会议服务等。
采购三处负责房屋修缮、装修等工程项目的集中采购工作;负责电梯、锅炉、中央空调、建筑材料等工程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的集中采购工作。
项目评审处负责复核采购文件,负责采购项目评审现场的组织管理,组织专家评审,复核专家打分,起草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中标(未中标)通知书,负责对评审专家后评价,负责评审过程中重要事项记录和采购文件归档工作。
信息服务处负责对采购中心业务需求进行调查、分析,提出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集中采购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负责政府集中采购信息管理系统的技术支持和系统用户的培训、服务工作;负责政府集中采购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的建设、管理、信息更新与日常维护工作;负责为集中采购供需双方提供网上采购服务等。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宗旨: 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
中央政府采购网 只是属于财政部的信息发布网站,不负责具体的政府采购活动。
中央直属的单位才可以 地方的政府单位还要走地方的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