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私人门面打工,老板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刚一个月,我辞职走人,老板一直拖欠工资

2024-12-15 18: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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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你的讲述,你们之间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你们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果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你可收集工资单、工作证、考勤卡、同事证明等证据来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同时,如果你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老板拖欠你的工资,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希望你能早日要回属于自己的工资!但愿能帮助你,有用望采纳答案!

回答2:

根据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原则,关于这些争议,你应当在劳动关系终止后的60日内提起劳动仲裁,超过60日,你再要主张你的权利就困难了。
你现在首要的就是想办法证明你在该单位工作事实,然后向仲裁庭申请仲裁,要求他们补缴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关系是可以补缴的
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去劳动局反应情况,有劳工局出面解决。
你的同事可以证明就行。

回答3:

工资问题有合同看合同,无合同看相同岗位或接近岗位工资,老板反问不需要回答,最后工作日应该与你结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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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

回答4:

直接告他好了,这样的老板心都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