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劳动法和公司法的律师来帮帮忙

2024-12-26 17:19:56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你可以从公司混同方面来考虑这个问题。
第一、有没有证据证明公司业务混同。比如总厂和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是否由分厂履行的。在货物交接问题中,有没有总厂和分厂的印章。
第二、财务有没有混同。比如从会计账簿上可以反映出资金流向问题,总厂和分厂财务账本是否混同在一起。
第三、公司人员的混同。分厂人员是否同时是总厂工作人员,分厂领导任命是否由总厂任命。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回答2:

可以的最好有书面证据 可以先到劳动监察大队 如果还不行 直接起诉